山西省农机局关于推进落实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和绩效评价 以及考核命名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
- 李舒婷
- 发布时间:
- 2018-10-24
各市农机局及有关县农机局:
2018年,开展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被列为省委省政府考核项目,为顺利完成考核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推进落实好本年度农机化综合示范县工作建设和绩效评价以及考核命名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项目建设任务落实到位。2018年农机化综合示范县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对已完成的项目内容,加紧开展项目初验;未完成的,分析原因和问题所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照省财政厅要求,于10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建设。
二、把资金投入保障落实到位。确保项目省级财政资金合理使用,主动与县财政申请、沟通、协调,保障项目建设的资金足额到位,于11月底前完成全部资金兑付工作。
三、把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山西省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晋农机计字〔2016〕5号)有关要求,2018年农机化综合示范县要做好绩效评价的准备工作;各市要按照相关要求,于11月底前完成对2018年农机化综合示范县的绩效评价工作,并于12月1日前将绩效评价总结报告(盖章)、项目县绩效考评评分表(加盖市局和县局公章)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上报省局发展规划处,省局将汇总上报省财政厅。
四、把项目规范管理落实到位。加强项目的规范化管理,落实六项管理内容:一是抓好财务管理,确保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坚决杜绝以拨代支和白条入账等问题的发生。二是抓好资产管理,做好资产移交及管护协议的签订。三是抓好验收管理,及时依相关要求验收。四是抓好档案管理,做到档案资料要分类整理归档,并形成检索目录。五是抓好制度管理,确保执行好项目建设的各项制度。六是抓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县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五、把考核命名推荐工作落实到位。各市农机局要依据《山西省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乡村创建考核命名工作方案》(晋农机计字〔2016〕6号),做好农机化综合示范县考核命名工作。依据《山西省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乡村建设项目考核命名评分表》对所辖农机化综合示范县进行考核评分。并于12月1日前将优秀、良好等次的推荐结果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局,同时报送所属项目县考核命名评分表一份(加盖市局和县局公章)。省农机局将适时以适当方式组织对上报的拟命名县进行核查。
六、把示范县乡村建设情况的总结汇总落实到位。各市及各农机化综合示范县要及时将项目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和汇总。各市要按照年初制定的年度目标任务计划,完成本年度农机化综合示范乡、村的考核命名总结与汇总工作,并将总结材料和农机化综合示范乡、村考核命名结果上报省局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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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机局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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