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对2017年度农机化综合示范县乡村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
- 晋佩娜
- 发布时间:
- 2017-06-12
各市、县农机局:
为及时了解2017年度农机化综合示范县、乡、村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的指导性,确保创建工作规范、有效,省局决定对2017年度农机化综合示范县乡村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17年6月——9月
二、督导检查内容
(一)2017年度农机化综合示范县建设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
项目是否按计划执行,项目实施地点、进度、规模是否与实施方案一致。
2、上一年度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连续两年建设的项目,检查竣工验收过程是否规范,相关文件材料和档案是否齐全和规范,项目建设任务是否保质保量完成,主要结论和意见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竣工验收后是否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3、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是否设置专账,是否做到专款专用,财务凭证是否合规、完整,是否与项目建设内容相符;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4、项目运行情况。
项目是否能正常运行并达到预期效果,是否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项目执行的预定目标。
(二)2017年度农机化综合示范乡、村创建情况。
按照全省农机系统目标任务计划,农机化示范乡、村创建任务的分解落实情况;按照《山西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乡村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农机计字 ﹝2017﹞1号),示范乡、村创建规划的完成情况;各市、县对农机化综合示范乡、村的政策及资金支持情况等。
三、 督导检查形式
省局将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勘验、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账册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市县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督导检查工作,通过对农机项目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做到项目建设到位,资金使用到位,管理责任到位。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各项目单位要加强协调,精心组织,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检查责任,做到求真务实、扎实有效。
(三)认真督查,严格纪律。
认真对照实施方案,对项目建设的内容、规模、进度、标准等进行逐项检查,确保督查效果。督查组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轻车从简。
山西省农机局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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