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矿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审核制度
- 来源:
- 阳泉矿区
- 作者:
- 石振杰
- 发布时间:
- 2021-11-17
矿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信息审核制度
信息公开专栏是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阵地,也是接受社会监督的窗口为进一步加强专栏安全管理,根据《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及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晋农机装发〔2021〕2号)精神和《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网站信息审核、登记和发布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及省中心绩效考核等有关规定,制定矿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审核发布制度。
第一条、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传、发布信息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内部敏感事项和个人隐私信息。
第二条、要确定专人,负责对发布信息进行审核,特别是近三年区域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信息表、资金兑付情况、农机部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使用进度等内容。
第三条、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信息需由信息录入人员拟定拟发布信息内容并填写《矿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网站信息审核登记表》。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在网站发布。所发布信息一律视为单位负责人已审核通过。《登记表》纸质版和信息文稿纸质版由信息发布单位留存。
第四条、要按要求,时间节点发布公开内容,当年区域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信息表应于次年1月底前公开。信息发布后,要及时做好信息复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修订。
第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矿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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